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8990

8990.“他主人要

8990.“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服从的一种代表性标志。这从“耳朵”和“用锥子穿”的含义清楚可知:“耳朵”是指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节);“用锥子穿”,也就是说在门或门框旁边“用锥子穿”,是指固定,在此是指永远承诺,因为它论及服从;这就是为何经上接着说“他就永远服事主人”,也就是永远服从他。由此明显可知,他主人用锥子穿他的耳朵,把它固定到门或门框上,是服从的代表。
这一切的含义从前面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在那里已说明:那些仅充满真理,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也就是充满信,未充满仁的人不是自由的,而是奴仆。那些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的人是自由的;他们出于自己行事;因为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就是从心里,也就是出于意愿,因而出于一个人自己的东西行事;事实上,凡存在于一个人意愿中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或说属于这个人,凡出于意愿所行的,可以说是从心里发出来的。但那些仅充满信之真理,未充满仁之良善的人相对来说是奴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行事,因为他们没有行为所源自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相反,良善在他们外面,每当想起良善时,他们才出于它行事。那些具有这种品性,甚至直到生命结束时仍是这样的人,死后便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中。他们不可能被带入一种出于仁爱的情感,因而出于良善行事的状态;他们只能出于服从行事。在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这些人构成那些服务于内层的事物或部位,如膜和皮肤(8977, 8980节)。
由此可见唯信,也就是那些按照教义把信放在第一位,把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甚至放在最后一位的人是何情形。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按这个顺序摆放它们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希伯来奴仆”;而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把仁放在第一位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以色列人”。由此也可以推断那些认为救赎的一切在于信之真理,根本不在于仁之良善,也就是说,根本不在于实际生活的人是何情形。可以断定,他们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在天堂掌权的,是良善,而不是没有良善的真理;若不与那些充满良善的人同在,真理就不是真理,信也不是信。
他的主人用锥子穿耳是服从的代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把耳朵固定在门上就是把注意力转向他在房间里的主人所吩咐的事上,也就是随时听他说话,因而服从他的指示。此处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是良善意愿并吩咐的事,因为奴仆的主人代表属灵良善(8981, 8986节)。由于“耳朵”表示服从的倾听,所以凭来自灵界的一个源头,就有“拧耳朵”、“倾听”和“听从”某人的说法流入人类的语言:“拧耳朵”表示叫一个人注意并记住;“倾听”和“听从”某人表示服从他。因为许多说法的内在含义都是凭对应关系从灵界流入的;如当谈论信仰问题时,人们会说“属灵之光”,以及被这光光照;当谈论爱的问题时,则说属灵之火,并因这火而有生命。
穿耳朵之所以要用锥子,是因为“锥子”与“橛子”或“钉子”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固定并连接,在灵义上表示承诺某事。但锥子是仆人所用的工具,因此它用来代表奴仆那一方永远服从的承诺。“橛子”或“钉子”表示一种固定并连接,这从提及它们的经文(如以赛亚书22:23; 33:20; 41:7; 54:2; 耶利米书10:4; 出埃及记27:19; 38:31; 民数记3:37; 4:32)明显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1904

1904.“亚伯兰的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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